金埔园林(3010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1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