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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 -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华翔宁波华翔(SZ:002048)2025-08-26 12:01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与决策管理暂行办法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 (2025 年 8 月 25 日修订)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相关事项进 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 对外投资、交易 本条所称"对外投资、交易"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购、转让、股权投资、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公司就同一项目分次进行的,按 照十二个月内投资额累计计算。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对外投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