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0020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如需)[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9] - 董事会成员应有一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按需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召开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会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34] - 临时增加议题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0] - 会议原则上不审议未列明议题,临时提案需会前三天书面提交[30]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关联交易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其他 - 董事辞职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管期限为十年[36] - 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36] - 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25]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可列席但无表决权[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