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0020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宁波华翔宁波华翔(SZ:002048)2025-08-26 12: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8] 股东会召集提议权 - 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份表决权 - 违规超买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0] 股份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2] 临时提案权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股东发言规则 - 股东累计发言时间不超30分钟,次数不超3次[18]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3]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1/2以上、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3] 股东会结束时间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24] 决议形成与保管 - 表决通过形成决议,需盖章和董事签字,记录保管10年[24][27] 参会人员管理 - 无资格等人员可被命令退场[29] 参会费用与服务 - 股东自理费用,公司可提供返程票和食宿服务[29] 规则相关 - 规则是章程细化补充,以章程为准,审议通过施行、修改[31][32] 规则解释与修改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提修改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