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为关联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报告[14] - 提供担保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履行报告义务[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或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需报告[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报告[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1]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1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2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4] 报告资料要求 - 年度等报告资料各部门应及时准确报送证券事务部[2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5] 责任与制度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7]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2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制度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后者执行且董事会应及时修订[31]
创源股份(3007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