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30024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薪酬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7]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9] - 董事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17]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需制作决议和记录,出席委员签字确认[21] - 议案获规定票数,经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21]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1] 责任与监督 - 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异议者可免责[21] - 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21] 会议记录要求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与会意见,相关人员签字[22][23] - 至少包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3] 档案保存与保密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为十年[23]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