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3002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4]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即可举行[25]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形式为同意、反对、弃权[18] 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遴选审核[8] - 可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8] 决议流程 - 会议需制作会议决议和记录,出席委员签字确认[20] - 议案获规定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签字生效且不得擅自修改[20] - 决议生效次日应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0] 责任与检查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异议委员可免责[20] - 决议实施中应跟踪检查,违规事项汇报董事会处理[20] 会议记录 - 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委员意见,出席人员签字[21] - 记录至少包括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1] 档案保存与保密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为十年[22]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