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且持股股数在相关期间不得低于10%[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0]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4]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24]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权征集与表决方式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表决结果处理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具体方案[3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5]
融捷健康(3002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