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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健康(30024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融捷健康融捷健康(SZ:300247)2025-08-26 12:00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8]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8] 关联交易规则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的行为[11]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4] -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4] - 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且正在履行的交易可免审议程序[5]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12] - 关联交易价款管理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2]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13]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5]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为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该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在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26]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1]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5]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5]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26]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关联交易规定[27]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放弃权利等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