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主体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内部信息告知第一责任人[28] 需报告的交易情况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需报告情况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16] 报告要求与责任 - 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应及时预报重大信息[21]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2]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3] - 董事会秘书、报告人等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5]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9]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融捷健康(3002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