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1]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报备要求 - 公司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9] - 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向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其他规定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除填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信息公开前对外报道、交易或操纵股价[3] - 收购人等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上市公司,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公司向外部提供含内幕信息材料时应标明并提示保密,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备查[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证监会及交易所可调取查阅[14] - 公司对内部人员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对外部人员发《书面提示告知函》或签《保密协议》[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泄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5]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内幕信息及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废止[18]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23]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应签名确认[27] 公司信息 - 公司简称永安林业,代码0006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