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规定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持股不到50%但能实际控制的企业[2] - 投资项目收益率须不低于国资监管规定[3] -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效益原则上不低于其他上市公司相同业务投资收益平均水平[4] 投资管理部门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领导公司重大投资项目[8] - 战略投资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归口和重大投资项目牵头部门[9] 投资计划流程 -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需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议[13] -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0%(含)范围内的特定投资由董事长决定[14] - 超过上述标准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同一投资或事项12个月内累计发生以累计数计算金额[14] - 投资项目决策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实施需履行终止或重新决策程序[18] - 公司每年年中进行一次投资计划调整,战略投资部参照年度投资计划流程完成调整和批准工作[21] 投资项目管理 - 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应按投资进度纳入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未纳入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20] - 重大投资项目应做好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22] - 投资项目申报材料需经项目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审核,由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国资履行审批程序[24] - 战略投资部对投资项目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具备上会决策送审条件[22] - 工程建设类项目经批准投资后,应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实施[23] 投资项目存档 - 公司战略投资部及各子公司应做好投资项目存档工作,存档材料包含多种文件[24] - 公司战略投资部及各子公司在年度投资完成后,需填写年度投资完成情况表并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报告[31] 投资项目监督 - 公司审计部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和专项审计工作[32][35] - 法律事务部负责跟踪重大投资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36] - 投资实施主体应加强投资项目全面风险管控[37] - 投资决策前可视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38] 投资责任与披露 - 参与投资全流程的单位和人员应尽职履责并对相应工作负责[34] - 投资管理有关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34] - 公司投资活动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公司及子公司遵循相关制度报送资料配合信息披露[36] - 重大投资事项须落实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3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投资管理制度》废止[38]
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