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上年末所持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0]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0]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11]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5]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6] 股份锁定 - 离任申报日起六个月,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6]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需申报个人信息[5] - 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法律法规,与新法规有差异参照新法规并适时修订[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