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3]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赠与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五类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13][14] - 购买或出售资产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2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21][2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股东会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9]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信息[4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2] 分红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具体方案[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董事会有权制定修订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星华新材(3010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