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制度 - 设立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4]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情况[6]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6] - 每半年至少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7] - 审计终结1个月内提交报告并提意见[10] 报告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提交年度报告[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供内控自评报告供董事会审议[12] - 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披露内控自评报告[13]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15] -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分等[15] 制度说明 - 制度以有关法律规定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