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投资决策审议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衍生品交易满足特定金额条件或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10] - 难对每次投资或交易履行程序时,可对未来十二个月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7][10] 监督与止损 - 内审部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预计收益和损失并报告董事会[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衍生品或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8] 信息披露 - 拟开展衍生品交易需披露多方面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8]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特定条件需及时披露[19] 业务原则与制度 - 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原则,不使用募集资金[4] - 业务应遵循深交所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