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6334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814.46万元,已发行普通股42814.46万股[4][12] - 华鸿国际持股38.5000%,力生国际持股24.5000%等[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超50%提交股东会[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 - 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0] - 未来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11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相关程序通过[113]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0] - 公司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