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迪生力(60333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迪生力迪生力(SH:603335)2025-08-26 12:0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主要职责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等[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含独立性和专业性等[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含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等[8] - 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意见[9] 工作流程 - 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16] - 成员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16]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17] - 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7][18] - 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18]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评价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议[18][19]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含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1]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