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600985)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考核标准 - 经理层副职共性指标权重不高于50%,个性化指标权重不低于50%,主要指标不超3个[13] - 任期考核三年为一个任期,关注中长期发展类指标[14]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百分制低于70分或完成率低于70%,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管[17] - 连续两年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管[17] - 任期综合考核不胜任或不称职,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管[17] - 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管[17] - 公司党委认为不适合岗位,董事会有权解聘高管[17] -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低于80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80%为不合格[20] 薪酬方案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公司董事薪酬参考同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确定,依盈利等情况调整[12][13] - 经理层绩效年薪不低于年度薪酬基准的60%[18]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90分以上且评为优秀,优秀高管人数不超班子成员20%,绩效年薪上浮不超5%[20] - 任期内每年度绩效年薪预留不低于10%作任期激励,两年优秀按1.1倍执行,三年优秀按1.2倍执行[20] 薪酬扣减与发放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扣当年全部绩效年薪,任期考核不合格扣全部任期激励[26]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按规定扣减薪酬[27][28] - 公司有权对不如实提供考核资料等情形追索扣回经理层部分或全部薪酬[29][30] - 经理层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年度一次性发放,任期激励任期界满考核合格后发放[21] - 经理层岗位变动从任职文件确认次月起按新任岗位薪酬水平执行[24] - 高管因违纪违法离岗,次月停发基本年薪,当年绩效年薪不发,以前预留年薪不兑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