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投资[4] 审批机构与权限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重大投资专门预审机构[7] - 超董事会权限的对外投资,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7]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投资计算与实施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以累计数计算对外投资数额[19] - 不同情况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后实施[22][23]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合同或协议需律师进行法律审查[23] - 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2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和委托理财需相应授权批准[24]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28]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9]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31]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审议对外投资项目的会议资料等备查文件保存期为十年[34]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8]
淮北矿业(600985)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