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精达股份精达股份(SH:600577)2025-08-26 11: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 运作,提高经理层的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