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6885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审议披露[14] - 交易金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8]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8]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审议并股东会审议[20]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1][3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与关联人签超3年协议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2] 审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管理与名单 - 证券部维护关联人名单反馈财务部,财务部管理关联交易[28] - 首次或协议变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8][29]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2] - 应通过上交所网站填报或更新关联人信息[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