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68854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22]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多项内容[2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为保本型[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7] - 每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不超30%[19]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信息披露与监管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3] - 募集资金置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7]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7]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9] - 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意见[29]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