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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30108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拓新药业拓新药业(SZ:301089)2025-08-26 12:00

行为规范 - 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 - 遵守法规和章程,不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3] 公司独立性 - 建立制度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独立性,明确人员职责[6] - 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6][7][8][27] 交易与竞争 - 不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9] - 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占用公司资金[10] 信息披露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当日书面通知公司[16] - 特定情形下通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18] - 买卖股份遵守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22][24] 股份相关 - 质押股份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17]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解决相关问题[24][26]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不得减持股份[25] 承诺与声明 - 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28] - 承诺遵守规定,不滥用控制权,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29] - 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特定情况除外)[29] 规范说明 - 未尽事宜或冲突处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3] - 为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文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