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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301089) -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拓新药业拓新药业(SZ:301089)2025-08-26 12:00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9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3150万股普通股,10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注册资本为12654.45万元,股份总数12654.4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6][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杨西宁认购2220万股,持股比例37.00%[12] - 发起人安大略省公司认购1326万股,持股比例22.10%[12] - 发起人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900万股,持股比例15.00%[12]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保护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30日内未起诉等情况可自行起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7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7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07] -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9] 其他 - 公司、股东等章程纠纷协商不成,提交新乡仲裁委员会解决[135]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