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沟通与活动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4] - 通过官网、深交所网站、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沟通[8] - 定期报告结束后等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1]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可就经营等事项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14] 公司管理与制度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9][10] - 网站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及时更新和更正信息[1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2] - 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13] 信息披露与公平性 - 一对一沟通中平等对待投资者并避免选择性披露[14][26]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重大信息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8] - 董事、高管不得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9] - 实施再融资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30] 咨询与管理职责 - 设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工作时间畅通,变化及时公布[16][17][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长领导,董秘负责,董秘办承办[19]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0] 其他规定 - 可聘投资者关系顾问,注意避免利益冲突等问题[21] - 开展活动不提供未公开信息,资料平等提供[21]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接受调研、采访[24]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