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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捷顺科技捷顺科技(SZ:002609)2025-08-26 12: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4] 董事会权限 - 负责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投资项目[6] - 单次贷款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内,资产负债率不超70%[6] - 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资产抵押事项[7] - 有权批准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慈善性捐赠[8] - 有权决定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重大合同[9] - 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9] 董事长权限 -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可决定单次发生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下等事项[12]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7] 会议规则 - 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3] - 决议表决方式为一人一票[26]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7] - 对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8] 其他规定 - 会议可全程录音[29]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并涵盖多项信息[2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30]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应负赔偿责任[3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