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00260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遴选审核[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按需召开,董事长等提议可开,通知提前三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