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雪榕生物雪榕生物(SZ:300511)2025-08-26 11:28

财务数据 - 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585万张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85亿元[3] - 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97,674,635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97,674,635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前注册资本为49,878.0885万元,修订后为59,767.4635万元[6]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2] 公司治理机制 -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24] - 公司董事长是“占用即冻结”机制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工作[2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同类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7][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7][2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8]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收购本公司股份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表决同意[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32]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自身也担责[36]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42] 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生效[46] - 公司修订多项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