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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600985)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淮北矿业淮北矿业(SH:600985)2025-08-26 11:2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任期规定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不得超过6年[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4]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可要求公司自查等,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协助[14]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7]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0] - 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3] - 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3]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等保存期限至少10年[25] 生效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