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4][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13][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投资需经审议并公告[16]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使用需股东会审议[17] 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6] 募投项目管理 - 出现严重影响募投计划情形,公司应及时公告[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12] - 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等明确同意[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情况[21]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2] - 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关联人占用处理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公司应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2]
恒玄科技(6886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