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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恒玄科技恒玄科技(SH:688608)2025-08-26 11:0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最近36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5] - 因不符合规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任期与工作要求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五年[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2名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32] 独立董事履职监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并协助履职[34]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会议[35] - 专门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0]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快捷通知[41] - 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42] 制度制订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解释修改[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