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8317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议案[3] 离职生效与履职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8] - 特定情形下原董高需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离职交接与股份转让 - 董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11]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发现未履约情形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