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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比佰(831768) - 内部审计制度
拾比佰拾比佰(BJ:831768)2025-08-26 10: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人员与会议要求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一人[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并向董事会报告[10] 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每年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9] 审查与评估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0] 审计事项 - 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23][24] 报告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25] 鉴证报告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7] 激励与约束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9]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