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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838971)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天马新材天马新材(BJ:838971)2025-08-26 10:53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7] 董事选举规则 -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1/2[10]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有不同处理方式[11] - 得票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1/2以上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数排序[11]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时进行第二轮选举[12]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