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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838971)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天马新材天马新材(BJ:838971)2025-08-26 10:53

制度修订与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或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7]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信息披露 - 与保荐或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17] - 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及时披露[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超200万元或项目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3]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实施募集资金置换[24]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