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8389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高继续履职,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离职交接 - 董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可追责离职人员,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