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8316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合并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8]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未披露重大事项等[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2]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2] 处理流程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由信息披露负责人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处理情形 - 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打击报复等[14]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等[16]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