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00133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 董事选举投票 - 投票数等于股东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8] - 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为代表股份数与应选举人数的乘积[19]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同意”投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仍未达规定人数,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2] 选票有效性 - 所投选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全票无效[19] - 填写选举表决权数累计超最大有效数选票无效[20] - 填写选举表决权数累计少于最大有效数,不足部分视为弃权[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