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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30116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翔楼新材翔楼新材(SZ:301160)2025-08-26 10: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注册,6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12.0320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212.032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32] - 控股股东、实控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87]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9]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4]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116]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1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4]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