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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SZ:000036)2025-08-26 10:50

制度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52][53] 管理对象与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8]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0,10]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3] - 沟通方式应便捷有效,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6] 活动安排 - 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24] - 必要时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26] 其他规定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相关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8]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遇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电话[33][34]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39]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以现金支付报酬[43][52]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45] - 公司可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重大未公开信息未披露前不接受媒体采访[48] - 公司应区分宣传或广告资料与媒体客观报道,宣传资料刊登时明确说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