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野马电池野马电池(SH:605378)2025-08-26 10:5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告[10] 重大风险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情况[9]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5]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按程序披露[17]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发生原因、协议、批文等相关材料[18]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报送资料[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管理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责任追究与制度修订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1] - 本制度与后续法规或章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