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不高于15%[7]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5] - 公开选聘需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包含基本信息等的选聘文件[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及以上,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费用[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决策流程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年报审计期间临时选聘需下次股东会审议[12] 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和自身监督情况报告[5] 改聘要求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6] 信息安全 - 公司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并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16]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6] - 公司应督促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16]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况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并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内容涵盖四项[19] 违规处理 - 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三种规定处理[19] - 会计师事务所有五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