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六条 如果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上交所根据情况对公司部分独立董事 发出年报工作函件。相关独立董事要高度关注并相应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其董监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督 促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上交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 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 2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