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下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的独 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应至少提前三日 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情形,独立董事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通讯会议方式或现场与 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