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SH:601033)2025-08-26 10:50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5] - 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5]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0]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一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每5年至少对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审计一次[17] 保障措施 - 保障内部审计经费列入公司预算[8] - 支持内部审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7] 审计服务 - 可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得整体委托[7] 被审计单位责任 - 积极配合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9] 意见反馈与整改 -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期限为10日,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为10个工作日[24] - 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时限为60日或90日,分阶段整改类为1年,持续整改类为5年[25] - 收到整改督促文书30日后未报送情况或未整改可被约谈[25] - 约谈对象需在约谈后30日内反馈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27] 审计结果应用 -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重要参考[29] - 审计结果及整改报告归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30]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审计等5种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32] -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未按规定审计等7种情形,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35] - 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受威胁,公司保护并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3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