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制定 - 公司2025年8月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6]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大会等多种[12]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公司通过对外联系渠道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信息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1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其他要求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出资委托发表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应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字样[18]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需参加[18]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20] 职责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22]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22]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3] 内部机制与培训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4]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24] -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规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