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下称"《暂缓豁免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