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公司及机构(下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