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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微(3011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田微东田微(SZ:301183)2025-08-26 10: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6]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8]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8]